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一第二《本输篇》,自“肺出少商”以下,散见于《甲乙经》卷三第二十四至三十五等篇,惟意义多同,而编次前后,文法繁简有异。自“肺合大肠”至“所合者也”,见《甲乙经》卷一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脉之所终始,
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于足,终之于腹。
平按:“经脉”《灵枢》作“经络”。
络脉之所别起,
十五络脉,皆从脏腑正经别走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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