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此篇目萧本原无,今据仁和寺本补。
平按:此篇自“余则”二字以上残脱,篇目亦不可考,故自“盛有”二字上,从《灵枢》卷三第十《经脉篇》及《甲乙经》卷二第一上篇补入。自“余则”二字以下至末,见《灵枢•经脉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一上篇。
编者按:萧氏注《黄帝内经太素》未见仁和寺本,故谓:“自‘余则’二字以上残脱,篇目亦不可考。②”今自篇首至杨上善注“腑脉必”以上,据仁和寺本补齐。“腑脉必”以下至“余则肩背痛”之上,仁和寺本亦残缺,故仍依萧本。
②考萧氏原本,自篇首至“脉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之前,萧氏似尚见到部分残文,所以曾加数段语,并以《灵枢》校之。为避免混乱,此次据仁和寺本重校,凡新增补之处,萧氏“平按”皆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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