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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释例
二十四、释“人”、“小人”、“邑人”
李镜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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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今人赵纪彬《论语新探》的分析,认为“‘人’与‘民’在春秋时期是不可混同的两个阶级;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政治领域中有统治与被统治的区别,因而其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内容与形式,亦复互不相同”,即“人”是统治阶级,“民”是被统治阶级。又说:“‘君子’与‘小人’虽同属于‘人’的阶级,但‘君子’系指奴隶主阶级的维新派,‘小人’则指过渡时期的革命派,其中包括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个体农民和手工业劳动者;二者是由于政治路线不同而形成的两大对立派别。”他又说,“小人”与“民”不同阶级,而与“民”有共同之处,即“小人”与“民”同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反之,“小人”虽与“君子”同属于“人”的阶级,而却与“君子”又有区别,即君子“劳心”而小人“劳力”。这是春秋时期社会急剧变化所显现的现象,在此前没有这样的区别。《诗·瞻卬》“人有民人”和“人有土田”,同义连用,民人不分。“人有”之“人”可说是贵族,而“民人”并不是民与人。《桑柔》“民人所瞻”,“民人”亦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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