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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训纂
礼记训纂卷二十三
清 · 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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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法弟二十三 郑目录云:‘名曰祭法者,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羣神之数。此於别录属祭祀。’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注:‘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谓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尔,下有禘郊宗祖。孝经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已下,稍用其姓代之。先後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颛顼,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而大德配众,亦礼之杀也。’正义:‘案圣证论以此禘黄帝是宗庙五年祭之名,故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谓虞氏之祖出自黄帝,以祖颛顼配黄帝而祭,故云以其祖配之。又以祖宗为祖有功宗有德,其庙不毁。又以郊与圜丘是一,郊即圜丘。王者以木德王天下,非谓木精之所生。五帝皆黄帝之子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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