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 、《乐经》或以爲亡,或以《大司乐》当之。 《大司乐》乃《乐记》逸篇之《窦公》也。 纷纷陈说,悉非的解。窃以乐备六艺,殊无亡理,声容工度,久无不变,《礼记·乐记》爲说乐专篇,由记考经,如因影求表。今立经爲主,以记附之。《大司乐》以下论乐教、乐器、乐舞之文附焉,总爲一书,附《诗》而行。《论语》「正乐」、「雅颂得所」,继絶钩沉,乐教复显,亦庠序盛事也。
一、《礼经》乐章有二《南》、《小雅》六篇明文。 《乡飮酒》以二《南》爲正歌,间歌《鱼丽》三、大射《鹿鸣》三终,但言二《南》、《小雅》二门。 《乐记》言歌《风》、《齐》、《小雅》、《大雅》、《颂》、《商》,共六门,《左传》季札事,言歌二《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小雅》、《大雅》、《颂》,共十六门,又间见《文王》之三、《鹿鸣》之三,以例推之,是凡《诗》首三章爲乐,故歌《诗》以三爲断。又有间歌三篇之例,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