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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经凡例
礼经凡例
清 · 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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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一、《经解》所言礼教,即指《仪礼》,与《诗》、《书》、《乐》、《易》、《春秋》合爲六艺。《礼记》爲传记,出于先师,至《周礼》则爲官职, 如今《 绅》。中多制度,非仪注,以「周官」之名爲正,当爲《王制》立官传说。或以《周礼》爲经礼,《仪礼》爲曲礼者,误也。
       一、《王制》司徒所掌六礼,即今《仪礼》,专详仪节,爲上下日用行习通行,凡非司徒所掌者,于《别録》属制度,不得以礼爲名。《汉书·志》、杜氏《通典》专以仪节爲礼,最得古义。自朱子误收王礼,近人更毫无区别。 《仪礼经传通解》误收王礼,《礼经通例》、《五礼通考》遂以典制之事概名爲礼。 今以仪注爲礼,不用僞「周礼」、「五礼」名目,以合司徒之义。 凡军制、明堂皆不取之。
       一、礼与乐类与《诗》、《书》爲四教,《论语》称「执礼」。《诗》、《书》属讽诵,礼乐属行习,不易之论也。庠序立教,故于士礼爲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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