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原是一个外交更新的好机会,然而其劈头记录在外交史上的,却是大借款和边疆交涉问题。
要讲民国初年的借款问题,必须回溯到清末。原来当清末,日、俄两国,在东三省的势力,太膨胀了。政府乃想引进各国的资本,以为抵制之计。于是革命这一年,有向英、美、德、法,订借改革币制和东三省兴业借款一千万镑之议。期限为二十五年。以东三省烟酒、生产、消费税,及各省新课盐税为抵。革命军兴,其事就搁起了。注897革命军既起,外交团协议,由银行代表,组织委员会,监督关盐两税的收入,以为外债的担任。并决议,对于南北两军,都不借款。到唐绍仪到南京,组织新内阁时,才以将来大借款为条件,向四国银行团,借到垫款三百万元。北京政府成立后,又以善后的名义,向四国银行团,续商六亿元的借款。此时四国银行团,觉得将日、俄两国除外,终竟不妥。于是向其劝诱加入,成为六国银行团。在伦敦开会。日、俄两国,要求借款不得用之满、蒙,四国不许。又改在巴黎开会。决议将此问题归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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