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移殖的能力,是很大的。照第八章和第二十二章所述,则在很古的时代,中国人在海外的航线,业已很远;而第三世纪以后,已几乎把欧、亚的航路打通了。在这很长的时期中,中国人一定有在海外经营拓殖之业的。惜乎年深月久,文献多已无征。现在可考见的,大都是明以来的事迹罢了。
在大陆上,最易和海洋接触的是半岛。亚洲大陆,有三个最大的半岛——前后印度、朝鲜——其中两个,本来都有一部分属于中国的。自唐、五代以来,才逐渐的丧失了。明成祖时,因安南陈、黎二氏的篡夺,注606发兵戡定其地。于一四〇六年设立交趾布政司,和内地的制度一样。因守土的官吏,不尽得人;奉使的中官,尤多暴横,土人叛乱不绝。于是一四二七年,宣宗又把他弃掉。然当元、明两代,西南的土司,还几于包括伊洛瓦谛江流域。注607安南、暹(xiān)罗,虽各列为国,亦都朝贡于我。南洋群岛的交通,亦是历代不绝的。所以航行很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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