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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辑要
学科   卷五十一 专门
清 · 冯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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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堂初,巡抚邓华熙应诏陈言,请令各直省建设二等学堂,时京师、上海已设大学,由户部拨款充费并钦派大臣管理,是为头等学堂。总理衙门奏准通行,因就敬敷书院屋宇开办,并将书院书籍、产业、经费归并,名曰求是学堂,于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开学,是为皖省兴学之始。二十七年三月,学堂届毕业之期,经巡抚王之春考验,取英文、法文学生十三名,奏奖监生及八品翻译官,保升教习,官阶有差,一切均照原奏章程办理。是年十月,遵旨查照山东办法,改求是学堂为大学堂,委藩臬两司总办,饬各属选生申送,县各二名,合共百人,为住堂正额。另设附课生一百二十名,以原在求是学堂肄业者充之,作为师范生。越明年,奉颁奏定章程,更定高等学堂名称,并就府学东偏老敬敷书院旧址别建校舍,以冀规模完备。三十一年正月迁入新堂,另派专员监督,扩学额二百四十名,续又推广至三百名。就中附设客籍学额五十名,毕业后一律给凭,惟不得占本省考送出洋之额,经巡抚聂缉规奏咨立案。高等学生应由中学毕业推升,开办之始,中学毕业者尚无其人,仅甄留前在大学堂肄业各生及考选中国经史文学具有根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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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目录
交涉科
   卷一 商约一
   卷二 商约二
   卷三 合同一
   卷四 合同二
   卷五 教务一
   卷六 教务二
吏科
   卷七 官制
   卷八 编俸
   卷九 养廉
   卷十 委署
   卷十一 大计
   卷十二 交代
民政科
   卷十三 巡警一
   卷十四 巡警二
   卷十五 户籍
   卷十六 疆里
   卷十七 风教一
   卷十八 风教二
   卷十九 风教三
   卷二十 养济
   卷二十一 拯救
度支科
   卷二十二 田赋一
   卷二十三 田赋二
   卷二十四 田赋三
   卷二十五 田赋四
   卷二十六 田赋五
   卷二十七 田赋六
   卷二十八 田赋七
   卷二十九 关税
   卷三十 厘金一
   卷三十一 厘金二
   卷三十二 厘金三
   卷三十三 杂税一
   卷三十四 杂税二
   卷三十五 筹议
   卷三十六 币制
   卷三十七 俸饷一
   卷三十八 俸饷二
   卷三十九 俸饷三
   卷四十 饷需
   卷四十一 仓庾
   卷四十二 蠲赈一
   卷四十三 蠲赈二
礼科
   卷四十四 典礼一
   卷四十五 典礼二
   卷四十六 典礼三
   卷四十七 典礼四
   卷四十八 祀典一
   卷四十九 祀典二
学科
   卷五十 建置
   卷五十一 专门
   卷五十二 普通
   卷五十三 实业
   卷五十四 游学
   卷五十五 奖励
   卷五十六 经费
军政科
   卷五十七 陆军一
   卷五十八 陆军二
   卷五十九 陆军三
   卷六十 陆军四
   卷六十一 陆军五
   卷六十二 陆军六
   卷六十三 水师一
   卷六十四 水师二
   卷六十五 巡防一
   卷六十六 巡防二
   卷六十七 巡防三
   卷六十八 巡防四
   卷六十九 巡防五
   卷七十 绿营一
   卷七十一 绿营二
   卷七十二 绿营三
   卷七十三 绿营四
   卷七十四 军装一
   卷七十五 军装二
   卷七十六 军装三
   卷七十七 军装四
   卷七十八 学堂一
   卷七十九 学堂二
   卷八十 学堂三
   卷八十一 学堂四
法科
   卷八十二 审断一
   卷八十三 审断二
   卷八十四 禁狱
   卷八十五 发配
   卷八十六 罪犯习艺
农工商科
   卷八十七 垦牧树艺
   卷八十八 渔业
   卷八十九 工艺
   卷九十 矿务
   卷九十一 商会
邮传科
   卷九十二 邮政
   卷九十三 铁路
   卷九十四 驿传一
   卷九十五 驿传二
   卷九十六 驿传三
   卷九十七 水利
   卷九十八 水道
   卷九十九 航业
   卷一百 商船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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