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坛 庙凡祀典有通祀、专祀之分。通祀者,直省群祀之谓;专祀者,本省专祠之谓。分列如左。
社稷坛
顺治元年定直省府州县祭社稷坛,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雍正二年奏准祭社稷坛,府称府(灶)[社]之神、府稷之神,在州县则称州县。据《会典》。
神祇坛
顺治初年定直省府州县咸建神祇坛,有司岁以春秋仲月致祭。雍正三年议准神祇坛设云雨风雷位于中,设山川位于左,称某府州县境内山川之神,设城隍位于右,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又乾隆七年复准直省祈祷雨泽,各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皆于孟夏择日行常雩礼,行礼之地,即于各处旧设坛内致祭,不必别立雩坛。据《会典》。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