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定制,每月朔望,省城暨各道府州县文武官均诣公所,集士民宣读《圣谕广训》及律条,州县教官不时巡行宣导。近岁举办新政,求教育之普及,光绪三十二年学部奏颁《劝学所章程》,特载实行宣讲一节,责成该所总董举办。越二年,筹备立宪事宜,颁行《地方自治章程》,而通俗教育尤不可缓。宣统元年三月,署提学使吴同甲详准在学务公所设立宣讲研究所,招集师范毕业生,及曾充高等小学以上教员并法政讲习所毕业生、年在二十五岁以上者,来所演习一月,毕业取定七十五名,经巡抚朱派遣各属实行宣讲,按月支给薪水银二十两。所有《通行简章》十二条,录之如左:
宗旨第一宣讲以开通风气、化迪愚顽、激发忠孝为宗旨。
书目第二宣讲书目一本,部定各种,择要应用,谨按《圣谕广训》及历年谕旨,应敬遵直解例,明白解说。余均另编通俗白话本,次第演讲,以便妇孺皆知。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