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闰三月十七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
案查审理内府佐领.管辖番役处值年郎中鄂善、常保禀送桑额与索住合谋,央烦番役蔡二格等设计逮捕吴老汉一案。
据萧林供称:我原系江宁织造府库使。有桑额等之家人,名叫吴老汉者,於康熙五十八年,将我的红花四十包给价四百两买妥,但只给五十两,共馀银两拖欠未给。去年十月十四日,我在御河桥遇见吴老汉,和他吵闹时,被番役逮捕等语。
据吴老汉供称:我系曹(兆页)之家人。并无购买萧林红花、拖欠银两情事。有名叫桑额之人,因久我於康熙六十年卖人参银三千一百馀两未还,我到桑额家去催索时,萧林会来我面前,帮助桑顿央求,我未答应。我已上年纪,而且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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