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四年闰四月初五日
总管内务府等衙门谨奏:为钦遵上谕事。
康熙四十四年闰四月初三日,乾清门侍卫马武、御前侍卫五十,传谕大学士、内务府总管、吏部:前经降旨:命盐商修建宝塔湾之塔,后立即建成。而并未降旨命建朕住宫室,亦在宝塔西边建成宫室,此皆盐商自身出银建造者。著问曹寅,彼等出银若干,议奏给以虚衔顶戴。况且我们在口外建房之人及捐助银两者,也已议叙,给官加级。曹寅、李煦、李灿,既皆捐助银两,著议给彼等职街。黄家正既亦出过劳力,著一并议奏。钦此钦遵。
查曹寅来文称:通州分司黄家正、台州分司刘日辉、淮安分司金浩林等,修建驿宫,甚是勤劳等语。
当经臣等会议得:曹寅等在宝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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