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三日
臣李煦跪奏:
窃臣至江宁织造衙门,传宣万岁命李陈常代补亏欠恩旨,曹(兆页)母子即望阙叩头谢恩,举家皆感激涕零也。
今户部行文巳到,而臣接阅部文之後,有应再奏於圣主之前者。窃臣煦从前查曹寅亏欠,原有三十七万三千两零。因壬辰纲臣代曹寅任内,商人有应缴之费十一万两,扣存未收。既有此宗现银可抵,则曹寅实欠二十六万三千两零,所以臣煦前摺内奏曹寅亏欠之数止二十六万三千两零而不奏三十七万三千两零也。在李陈常奉旨代补欠项,原系陈常自己任内馀银,今部议请将曹寅未收之商费十一万两,即柢算在臣煦所奏曹寅二十六万三千馀两亏欠数内,是曹寅名下少收商费十一万两,即多出亏欠十一万两矣,曹(兆页)母子拆骨难完。除曹(兆页)具摺泣奏外,臣煦冒死再奏,伏求万岁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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