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我们看到,汉朝政治秩序的崩溃如何把文人引得离开了儒家的价值观并离开了积极的政治活动和行政活动。①他们被宦官集团所迫害,并且在公元166年到184年之间被放逐到外地(党锢事件),这使得他们把自己树立成清议的代表;这就是说,他们认为要靠评断得失来纯洁朝廷的风气。
在汉代的政府体系中,州牧或地方官可以在他的治下挑选那些以学识、才能或道德品质见长的人,或者挑选他认为够条件承当官吏职责的人。这些人便是所谓经过“州举里选”的人。②这种选用人材的办法必须考虑公众意见和地方贵族人物的评判,因此这些贵族人士能借机利用他们的影响以服务于自己的目的。贪污腐化和裙带关系风靡一时。
在这种不正之风的背景下,文人们纷纷写嘲讽之作,用尖锐泼辣的语句来描述讽刺的对象,例如他们与道:③“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又例如这时也有关于曹操的品评,说他是“治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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