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长期撰修地方史志的传统,清代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编写方志,现存全国地方志的八千一百余种之中,清代修的方志约有五千六百种,占总数百分之七十。
地方史志的种类相当多,大体有一统志、通志(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卫志、所志、土司司所志、合志(原为一县,后分两县,联合修志),以及乡镇志。另外,还有专志,如山志、水志、湖志、堤志、水利志、盐井盐场志、宫殿志、寺观志、祠宇志、陵墓志、名胜古迹志、风俗志,等等。
官修方志
清代的方志,多系官修。中央设有一统志馆,总裁官一般系大学士兼任,第一部《大清一统志》于康熙二十四年开始修纂,至乾隆八年始成,三百四十卷,乾隆四十九年又奉敕修成第二部《大清一统志》,五百卷,道光二十二年再修成第三部《大清一统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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