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皇朝一向重视使用记事本末的体例,记述重大军事行动,常在一次大的战争结束以后,就由“方略馆”或指定专人组织修书班子,搜集这次用兵的有关上谕档案、将帅奏折、地方官员报告,以及其他资料,采取编年体,分年系月,详细叙述全部过程。前后所修方略,有数十种,例如:《皇清开国方略》三十二卷,阿桂等奉敕纂,记述清朝兴起到顺治元年定都北京的过程;《平定三逆方略》六十卷,勒德洪等撰,康熙二十一年修成;《平定罗刹方略》四卷,敕撰,康熙二十七年修;《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四十八卷,温达等康熙四十七年修;《平定金川方略》三十二卷,乾隆十三年来保等纂;《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正编、续编,共一百七十二卷,傅恒等乾隆三十七年修;《平定两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乾隆四十六年阿桂等撰;《廓尔喀纪略》五十四卷,乾隆六十年敕撰;《巴布勒纪略》二十六卷,敕撰,乾隆末年修;《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前编》、续编、附编,共四百零九卷,庆桂等修,嘉庆刻;《剿平粤匪方略》四百二十卷,奕等撰,同治十一年刊;等等。领衔主修者,皆系大学士或军机大臣。这些方略,基本上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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