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根本”
入关之前,天聪汗、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已仿照明制,设内三院和六部,顺治元年(1644)五月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后,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制度。中央机构是三院八衙门,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地方机构亦袭明制,但总督、巡抚由明朝的临时性质改为常设官职,省之下有府、州、县,分设知府、知州、知县,另外还有分巡道、守道。
多尔衮在基本沿袭明制的同时,为了巩固满洲王公贵族的最高统治地位和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首崇满洲”或称“满洲根本”的基本国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很大,地位很高。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主要是满洲王公大臣,也有少数蒙古人员,汉官不能当议政大臣,除范文程、宁完我系经帝特授外,汉军旗人也不能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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