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按周禮、禮記、儀禮,並無王爵之稱,唯有公、侯、伯、子、男,是為五等。然封地只三等,謂公五百里,侯與伯二百里,子、男一百里。不滿一百里者,是附庸之國,以屬于大國,以通天子。後至秦始皇併吞天下,總萬代之稱,故名曰皇帝,自此之後,諸侯始有王爵。今請降爵不盡者聽留,只是王爵降為公爵,公爵降為侯爵,侯爵降為伯爵,伯爵降為子爵,子爵降為男爵,此名降爵之例。 雜戶雜戶者,謂先代配隸,在諸司課役者。若今不刺面,配在將作監、太常院東西庫務者。 官戶官戶者,亦為先代配役及配隸相生者。此等之人,州縣無貫,唯屬本司,故曰雜戶、官戶。 秩直質切。秩滿,即任滿也。謂任官簿秩,年限當滿也。 當免當者,以官當罪。免者,免所居官。 除名者官爵盡除。官爵既除,故課役從本色也。 年載祀此三者皆異代記時之號。若唐虞已前謂之載,取歲事一新也;夏周已後謂之祀,取四時祀事一周也;秦漢而下謂之年,取新穀一熟也;都謂之歲,取日月一周天,而歲星十二年一周之意也。今律:稱年者,須計日而論;稱載者,取晬(祖對切)時為義。假如今年八月免所居官,至來年八月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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