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伍之制
《周礼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功力之事),以比追(逐寇)胥(伺盗捕贼),以令贡赋(施政令以贡赋之事)。
郑玄曰:“用,谓使民事之也。伍、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
臣按:此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旅,五旅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之制。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有夫有妇为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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