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百官
▲总论任官之道
《虞书皋陶谟》曰:无旷(废也)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蔡沈曰:“人君代天理物,庶官所治无非天事,苟一职之或旷则天工废矣,可不深戒哉。”
臣按:宋儒陈大猷曰:“天子能以一心察天下之几,不能以一身兼天下之务,任之庶官而己不可使旷。非无其人之为旷,非其人之为旷也。天下之事无一不出于天,天不自为,人代为之,一官旷则一事阙矣。”元儒吴澂亦曰:“天下之事皆天之事,天以此事付之君,君不能自治而分之人,是庶官所治之事皆代天而为之者也。”噫,人君诚知人臣所治之事皆天之事而付于我者,其必不肯任用非人,而致天事之旷以得罪于上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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