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之礼
《周礼》:州长(二十五百家为一州)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则也)。正月(建子之月)之吉,各属(合也)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建寅之月)则读教法如初。
党正(五百家为一党)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絪(谓祭水旱之类),亦如之。
族师(百家为族)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闾胥(二十五家为闾)各掌其闾之征令,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朱熹曰:“《周礼》属民读法,今有司能一岁三四举行之,其于风化不为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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