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盗之机(上)
《周礼》:士师之职,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追寇)胥(搏盗贼)之事,以施刑罚庆赏。郑玄曰:“乡合者,乡所合也。”
贾公彦曰:“合其人民之什伍者,此即因内政寄军令之类。五家为比,比即一伍也,二伍为什,以此什伍比追胥焉。”
臣按:先儒谓联比其居,什伍其人,乡官之事也,而士师掌之,比追逐偦,伺盗贼之事。可见成周盛时,虽称极治而圣人为民防患之心无所不及,故乡各有所司,而士师又合而治之,以比合比、以闾合闾以联其居,以伍合伍、以什合什以联其人。所以然者,使之相安,有不安者必其人非联比闾者矣;使其相受,有不受者必其人非比什伍者矣。于是即其相安相受之同什伍者,比而合之,以搏盗贼,昼则追逐之,夜则偦伺之,废事者则士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