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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译注
庶人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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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导读
       “庶人”是指天下一般百姓。自古而言,中国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等,除了“士”以外,其余三者皆可以称为“庶人”。本篇为“五孝”之末,它上承了前四章(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纲领式的讨论。本章表面上说明了庶人行孝的原则,同时亦揭示中国文化里“天”、“地”(宇宙)和“人”(个体/群体)一体化的世界观,以及“孝”的普遍性和超越性。
       用天之道[1] ,分地之利[2]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1 用天之道:用天道、按时令变化安排农事。天道,指春、夏、秋、冬季节变化等自然规律。
       2 分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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