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秦蕙田撰
凶禮一
荒禮
蕙田案隂陽之沴國家代有雖堯湯之世不能無水旱之患所恃者有荒政以濟之爾大宗伯凶禮之目以荒禮次乎喪禮蓋王者視天下猶一家四海之内有匹夫不被其澤者如疾痛疴癢之切身必求所以安全之所謂吉凶與民同患者此也然救之已荒不如備之未荒故備荒之政為先及災傷已成則有檢勘及遣使存恤之令焉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萬民條目精詳鉅細畢備後代言救荒者大率不能外是今據以為綱而以史事類附之他如勸分移民通財之法皆見於經傳而可行於後世者故附於十二荒政之後卹民之要略具於此矣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荒禮哀凶札【注荒人物有害也曲禮曰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梁士飲酒不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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