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秦蕙田撰
吉禮一百十四
大夫士廟祭
戰國策馮煖誡孟嘗君曰願請先王之祭器立宗廟於薛廟成還報孟嘗君
隋書禮儀志後齊王及五等開國執事官散官從二品已上皆祀五世五等散品及執事官散官正三品已下從五品已上祭三世三品已上牲用一太牢五品已下少牢執事官正六品已下從七品已上祭二世用特牲正八品已下達于庶人祭于寢牲用特㹠或亦祭祖禰諸廟悉依其宅堂之制其間數各依廟多少為限其牲皆子孫見官之牲文獻通考唐制一品二品四廟
唐太宗貞觀六年侍中王珪通貴漸久而不營私廟四時烝嘗猶祭於寢為法司所劾太宗優容之因官為立廟以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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