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第五之二
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為御【共供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謂此地之田税所給也 孔氏穎達曰此論畿内千里之地田税所供給之事百里之内謂去王城百里四面相距則二百里千里之内謂四面相距為千里去王城四面五百里二者相互也葉氏夢得曰官者天子宗廟社稷賓客燕享有司
所共也御者乘輿服膳匪頒賜予王所用也君子廉於奉己嚴於事神人猶家造以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以奉己為非急也 方氏慤曰以近者與人欲其易給而無勞以遠者奉己欲其難致而有節百里之内非不共御也以共官為主爾千里之内非不共官也以共御為主爾 又曰御者以卑御尊之稱故凡天子所用之物皆謂之御
存疑鄭氏康成曰官謂其文書財用也御謂衣食孔氏穎達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