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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译注
诏圣第五十八
西汉 · 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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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诏圣”目录原误作“诸圣”,今据本篇改正。诏,告。“诏圣”,就是告以所谓圣人之道的意思。本篇继续就“礼治”和“法治”的问题进行辩论。文学美化“成、康之世,赏无所施,刑无所加”,胡说什么“闻礼义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认为“反古而悖民心”,必然导致“罢民不畏刑法”,“匹夫奔万乘”的所谓严重后果,坚持“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主张。御史在驳斥文学时提出“衣弊而革才(裁),法弊而更制”的变革主张,从“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的历史进化观点出发,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强调执行法治,“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①,殷誓,周盟,德信弥衰②。无文、武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③,法弊而更制。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④,权也,非拨乱反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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