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历史   
盐铁论译注
周秦第五十七
西汉 · 桓宽
下载:盐铁论译注.txt
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本篇继续就“礼治”和“法制”问题展开辩论。因为周朝实行“礼治”,秦朝实行“法制”,所以用“周秦”作为篇名,御史坚决拥护“立法制辟”的重要措施。文学则坚持“礼治”,继续宣扬“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的“先礼后刑”的主张,其目的是攻击汉武帝推行的“法治”。
       御史曰:《春秋》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①。故君不臣,士不友②,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③。今不轨之民④,犯公法以相宠⑤,举弃其亲⑥,不能伏节死理⑦,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⑧,比地于伍⑨,居家相察,出入相司⑩,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注释】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