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文化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所谓“以吏为师”。
“以吏为师”,就是由官吏承担思想文化方面的领导,代替了先前私学繁盛时代的“师”。
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化。
李斯在建议焚书时,曾经说道,过去诸侯并争,所以游学大盛。而现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于一,百姓应当努力投身生产,文人应当学习法令制度。
他又对于所谓“私学”批评干扰“法教”的情形提出了严厉的指责,以为如此将会导致专制权力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发生动摇。
在李斯等人的眼里,“私学”和“法教”,形成了尖锐的文化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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