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法家行政的代表人物。商鞅的新法,也是法家以严酷的政治原则行政的标本。明代学者张燧《千百年眼》曾经夸奖他:“(商)鞅一切不顾,真是有豪杰胸胆!”然而,商鞅对于文化的冷漠,也长期受到了历代文化人的批判。而儒家学者对他的批判,是不可以看作门户之见而予以轻视的。
东汉史学家班固曾经说,商鞅是用“三术”说服了秦孝公,才取得成功的。又说,商鞅是周王朝末年的一大“凶人”。“凶人”的说法,是有情感色彩的,是有道德倾向的。“三术”的说法,大概比较客观。那末,什么是“三术”呢,按照东汉学者应劭的解释,是“王”、“霸”和“富国强兵”之术。这样看来,如果说商鞅有“理论”的话,他的“理论”,应当是以这种“术”作为结构主体的。而这种“术”,其实只是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追求短期实效的一些具体政策而已。唐代人颜师古解释《汉书·武帝纪》的内容的时候,曾经引用了李奇的说法。说商鞅为法,能够奖赏地位低下的有功的人,惩罚地位高贵的有罪的人,但是缺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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