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国初置翰林院、正三品衙门。设学士承旨、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典簿、待制、修撰、应奉、编修、典籍、检阅等官。职专
制诰文册文翰等事。洪武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门。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十八年、定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正官。孔目为首领官。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为属官。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又有秘书监、弘文馆、及
起居注等官后皆不设。其
华盖殿大学士、 【 今为 中极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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