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因获得成功而兴高采烈。外夷则心胆俱丧,再次表示 驯服。他把外夷顺服的每个表现都上奏给皇帝。当林则徐坐在车盖下监督每日在放满石灰的海水池中烧毁大量洋药的工作时,他注视着每个好奇的外国人。外国人脱一下帽子,沮丧地摇一摇头,都被当作“心悦诚服”的无容置疑的证明。象误入歧途的中国农民叛乱者一样,这些外夷也将会服服贴贴地遵从这位刚毅而公正的钦命大员。
但是,这些驯服表现必须变为更加明确的保证,为此,林则徐最相信具结。外商具结后,如再走私,即予正法。换句话说,具结的目的就是置外夷于公认的中国司法管辖之下。但在这同时,巴麦尊的对外政策则坚决主张,一个英国人无论何时何地可以指望本国政府的保护,不受外国专横武断的起诉。因此,这个问题就是治外法权问题。林则徐本人知道此事后质问义律:“汝何以贵国之法加于天朝?”①但对每个英商来说,他们不敢具结的原因与其说是抽象的裁判权原则,不如说是真正害怕个人会被捕。由于港脚商人不敢屈从,他们就不敢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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