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从唐代以来在中国就作为药物使用。1620年,台湾人开始把鸦片和烟草混合起来用作麻醉剂传播到东南沿海。虽然在1729年时清政府禁止鸦片输入,但葡萄牙人仍从印度港口如达曼和果阿(卧亚)将这种麻醉剂小量输入中国。1773年,东印度公司决定在东印度建立一个它自己的鸦片垄断组织,向印度农民提供款项,种植比葡萄牙人从西印度运来的白皮土(麻尔洼)质量更高的公班土(八达拿)。但到1796年,中国人被这种麻醉剂弄得十分苦恼,致使东印度公司决定不向中国直接输入鸦片以免危及它的茶叶垄断经营,而宁愿将鸦片在加尔各答拍卖给英国散商,然后由他们通过港脚贸易兜售给印度东部。因此,从 1800到1818年,对中国的鸦片贸易都是通过澳门进行的,每年不超过四千箱(一箱约重140磅)。
但在1819年,这种麻醉剂贸易突然兴旺起来。白皮土和公班土互相竞争,促使价格下降而扩大了消费量,结果又进一步增加了需要。有一个代理商写道:“鸦片象黄金一样,我可随时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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