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对于我们,精神以自然为它的前提,它是自然的真理性。在这种真理性中,自然在精神的概念面前消失了,而精神则作为理念产生了自己,理念的客体同主体一样,都是概念。这种同一性是绝对的否定性,因为在自然中概念具有自己完善的外在的客观性,但是,概念已经扬弃了自己的这种外化,它并在这种外化中自己已变得与自己同一。所以概念之为这种同一性,只是作为从自然回归。
§.301.
因此,精神的本质是自由,是概念的绝对的否定性与自己的同一性。精神能够抽离一切外在的东西和它自己的外在性,抽离它的存在,也能够承受它的个体直接性的否定,承受无限的痛苦,就是说,在这种否定性中能够自为地是同一的。这样一种能力是它的自我性的自在存在,它的单纯的概念或绝对的普遍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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