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举部·条制第四
後唐明宗长兴元年二月敕传科不精公虚有其名礼科未达周仪如何登第兼知前後空闻定制去留皆在终场博通者混杂以进身肤浅者侥求而望事须颁明敕俾叶公途自此後贡院应试三传三礼宜令准进士九经五经明经例逐场皆须去留不得候终场方定仍具所通否粗一一旋於榜内告示其学究不在念书可特示墨义三十道亦准上指挥如此则人知激劝事有区分主司免致於繁忙举子不兴於僭滥仍所司学究不念书新例也。国朝所设五科唯学究文书最少乃令念其经而通其义。故曰:学究今氐许对义即学者皆专於此科时论非之。
五月敕宏词拔萃明道举百篇等科并宜停废。
六月中书门下奏敕新及第进士所试新文委中书门下细览详覆方具奏闻不得取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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