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〇九年九月四日,宣统元年七月二十日,明治四十二年九月四日,北京。
大清国政府及大日本政府,顾念善邻交谊,彼此认明图们江为中、韩两国交界,并妥协商定一切办法,俾中、韩两国边民永远相安,共享幸福,所订各条款并列于左:
第一款 中、日两国政府彼此声明,以图们江为中、韩两国国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起至石乙水为界。
第二款 中国政府俟本协约签定后,从速开放左开各处,准各国人居住、贸易。日本国政府同于各该埠设立领事馆或领事馆分馆,其开埠日期应行另定:
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
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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