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六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北京。
兹以两国有所不惬,大清大皇帝与大英大君主合意修好,保其嗣后不至失和。为此大清大皇帝特派和硕恭亲王奕訢;大英大君主特派内廷建议功赐佩带头等宝星会议国政世职上堂内世袭额罗金并金喀尔田二郡伯爵额尔金;
公同会议,各将本国恭奉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之上谕、敕书等件互相较阅,均臻妥善,现将商定续增条约开列于左;
第一款
前于戊午年五月在天津所定原约,本为两国敦睦之设,后于己未年五月大英钦差大臣进京换约,行抵大沽炮台,该处守弁阻塞前路,以致有隙,大清大皇帝视此失好甚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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