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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会要(标点本)
卷四
北宋 · 王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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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梁开平三年九月,诏曰:“国之大事,唯祀与戎,须委元臣,以专重务。今后在京大小祀及诸色祠祭,并委宰臣薛贻矩专判。”
       后唐同光二年三月十日,祠部奏:“本朝旧仪,太微宫每年五荐献,其南郊坛每年四祠祭,吏部申奏,请差中书门下摄太尉行事。其太庙及诸郊坛,并吏部差三品以上摄太尉行事。”从之。至其年七月,中书门下奏:“据尚书祠部状,每年太微宫五荐献,南郊坛四祠祭,并宰相摄太尉行事,唯太庙时祭,独遣庶僚。虽为旧规,虑成阙礼。臣等商量,今后太庙祠祭,亦望差宰臣行事。”从之。
       三年十一月,礼仪使奏:“伏准礼经,丧三年不祭,惟天地鬼神社稷为越绋行事,此古制也。爰自汉文,益尊神器,务徇公绝私之义,行以日易月之制。事久相沿,礼从顺变。今园陵已毕,祥练既除,宗庙不可以乏享,神祇不可以废祀,宜从礼意,式展孝思。伏请自贞简太后升祔礼毕,应宗庙伎乐及群祀,并准旧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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