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天福七年九月敕:“留守之任,委寄非轻,凡降丝纶,宜同将相。今后除留守,宜降麻制。”〈留守降麻自安彦威始也。〉
梁开平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敕:“升汴州为东京,置开封府,以开封、浚仪两县为赤县,其馀属县为畿县。”是月敕:“东京诸城门,宜赐名额:宋门为观化门,尉氏门为高明门,郑门为开明门,梁门为乾象门,酸枣门为兴和门,封丘门为含曜门,曹门为建阳门。”
后唐同光元年十二月,复降开封府为宣武军节度。至天成四年五月敕:“汴州宫殿并去鸱吻,赐本道节度使为治所,其衙署诸门园亭名额并废。”
晋天福三年十月敕:“汴州宜升为东京,置开封府,以开封、浚仪两县复为赤县,其馀属县为畿县。应旧制开封府时管属县分,并可仍旧。”其月敕:“东京诸城门,宜署名额:南面尉氏门为薰风门;西面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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