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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会要(标点本)
卷十四
北宋 · 王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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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唐天成元年七月二十七日,尚书省准堂帖:“应内外带职除官,自三公至郎官,合纳礼钱送尚书省,都司具旧例如左:检校太师、太尉旧例各合纳钱四十千,准蠲减外,今各合纳钱二十千。检校太傅、太保旧例各纳三十千,减外今纳十五千。检校司徒、司空旧例各纳二十千,减外今纳一十千。检校仆射、尚书旧例各纳一十五千,减外今纳七千。检校郎中、员外郎旧例各纳钱一十千,减外今纳三千四百。”敕:“会府华资,皇朝宠秩,凡霑新命,合纳礼钱。爰自近年,全隳旧例,方当提举,宜振规绳。其间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自军功迁陟外,其馀自不带平章事节度使及防御、团练、刺史、诸道副使、判官以下,三司职掌监院官、县令、录事参军、判官等,凡关此例,并可征纳。其检校官,自员外郎至左仆射,衹取初转一任纳钱,若未改呼,不更征纳。仍委尚书省都司逐月具数。申中书门下。”
       梁开平三年三月,升为正一品。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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