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据簪剃
大德八年正月,钦奉诏书内一款:军站民匠诸色户计,近年以来往往为僧道,影蔽门户,苟避差徭,若不整治,久而靠损贫下人民。今后除色目人外,其愿出家,若本户丁力数多,差役不门卦,及有昆仲侍养父母者,赴元籍官司陈告,勘当是实,申覆各路给据,方许簪剃。违者断罪,勒令归俗。
选试僧人
至元二年二月,钦奉圣旨条画内一款:僧人每三年一次试五大部经,仰总统所选择深通经义有名师德,于各路置院选试僧人,就设监坛,大德登坛,受具足戒,给付祠部,然后许令为僧。仍将选中僧人造簿申总统所类攒,呈省闻奏。
寺观僧道数目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