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获谋反
至元六年二月十二日,伯颜右丞等奏:东平府司吏元鉴告,至元五年亲手拿住胡王先生伴当任万宁,今知首告四人已蒙迁赏。臣等议得,拟充部令史,仍赏钞十定。奉圣旨:那人勾当得呵,行者;勾当不得呵,止与赏赐者。钦此。
至元二十八年九月,尚书省刑部呈:兴宁县主簿李宇告发李英俊谋反等事,已将各贼处断,家产籍没,不为无功,拟于本官应得资品上量升二等。都省准呈。
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中书省湖广行省咨:兴国路大治县民户周鼎亲获谋反首贼范文兴等,若将本人擢赏相应。都省议得:周鼎首获叛贼功效,量拟本人于县尉内任用。
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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