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以外的阶级都不受没收的影响,因此土地重新分配使得很大比例的农民得到眼前利益。贫农、佃农、雇农都得到了足以维持生计的土地。看来并没有想起把土地所有权“平均化”。据王观澜(二十九岁的俄国留学生,西北三省的土地人民委员)向我解释,苏维埃土地法的主要目的是为每个人提供足够的土地,保证他和他的一家人能够过足够温饱的生活,他们认为这是农民的最“迫切要求”。
土地问题——没收和分配土地问题——在西北由于大地产多数是属于官僚、税吏、在外地主而简单化了。在没收以后,多数情况是贫农的当前要求得到了满足,不受在乡小地主或富农的什么干扰。因此红军不仅由于给贫农和无地农民土地而得到他们拥护的经济基础,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也由于取消捐税剥削而赢得了中农的感激,在少数情况下由于同样的原因或者通过抗日运动的爱国宣传而争取到了小地主的支持。陕西好几个著名的共产党员出身于地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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