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任两广总督近十年,正是在鸦片战争前十几年,他处理过与英国人关系的事务多起,其对英态度颇值得注意。
阮元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出任两广总督,是英国阿美士德使华失败的次年,中英两国矛盾开始激化。阮元就任的广州是双方的接触点,所以一到任就感到中英关系问题的严重性。二十三年二月、五月先后密疏奏陈对英人政策,主张对其采取强硬态度。他认为英人“长于水,短于陆,强于外洋,短于内洋”,因此要加强内洋和陆上的防务,英人来犯即给予炮火惩创,同时停止同它的贸易,断绝其食用采买,以此强硬态度,令“彼不敢轻犯”中国法令。嘉庆帝不同意他的主张,强调所谓“恩威相济”,并告诫阮元“断不可猛浪从事”①。这个“猛浪”警告非同小可,官员考成,有“浮躁”一项,即此之谓。皇帝限制阮元,不许他强硬行事。英国人不断上岸滋事,打死打伤中国人,清朝政府索取凶手,多无结果。阮元对此不能容忍。一次英人打杀中国妇女,阮元乃将他绞决抵罪。道光元年(1821)冬季,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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