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五年(1556),在李贽“三十而立”之年,被命为河南卫辉府共城(辉县旧称)教谕,他从此走入官场。他“初意乞一官,得江南便地,不意走共城万里”①。由于“不得不假升斗之禄以为养”,只好放弃个人要求,服从委派。他虽受的是封建传统教育,但“自幼倔强难化”,强烈反对封建礼教。于是他从跨入宦海的第一天开始,就抱着为生活所迫,而“不容不与世相接”的态度,除履行公事,“拜揖公堂之外”,一意“闭户自若”,杜门读书,探求学问。也正是这种思想性格,使他处处与上级官僚发生意见冲突。第一次上任,“即与县令、提学触”②。结果,“在百泉五载,落落竟不闻道”③,根本不可能找到人生的学问。
嘉靖三十九年,李贽离开辉县,南下陪都,出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做了一个从八品小官。到任二月有余,丁父忧,东归奔丧,回家守制。时值倭寇大肆侵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李贽的家乡也深受其害。他“夜行昼伏”,六阅月方抵家。由于倭患所致,米价腾贵,他一家三十口“几无以自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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