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临床医学分科按太医局已达十三科,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有不少以专门医治某种或某几种疾病的医生的出现,所以临床医学的分科已不那么严格,且明显超过了这种科别。此期更为突出的特点,是由于疾病认识水平的提高,诊断技术的进步,在医疗技术水平上有了许多创造发明。例如:在内科传染病方面,对鼠疫之传染性和极高的病死率已有了十分正确的认识。当时虽然还未能总结出理想的治疗方法,但由于已观察到该病与其他传染病的传染流行与病人的衣物等有关,故著书立说:“凡患瘟疫之家,将初病人衣于甑上蒸过,则一家不传染。”①又如对烈性传染病天花的预防,已在广泛探索的基础上发明了人痘接种术(详后),使天花在我国逐渐得到预防和一定程度的控制。又如对肺结核病已有多种专门著作出现,并出色地提出日光、空气、环境、休养等在治疗上的重要性。徐春甫在其所著的《古今医统》中更提出:不与病人接触,不去病人家问疾吊丧,不可接触病人衣物等预防传染的方法。其他如精神病、心脏病、消化道疾病、中毒等,也都有了新的进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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