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述这段极其糟乱的发展过程之中,李宗仁先生仍不时找我去吃饭聊天,讨论修改和出版他英文版回忆录的琐事。他老人家是位中国前辈,对洋人习俗,初无所知。在洋人看来,我撰写《李宗仁回忆录》,只是”受雇执笔“。一旦调职,我这执笔人和哥大这宗”财产“的关系,便要看当初”聘约“了。合约不清,则凭大学随意决定。它如要我为它的”财产“继续工作,按法它是要对我按工计值的。大学既不愿出此”值“,它也就不好意思无酬地要我续”工“了。
无奈那时李先生己存心返国。他总希望在动身之前,把这份稿子作一结束;所以他仍然不时电催,促我加油。我既是中英二稿唯一的执笔人,又怎能因”受调离职“便拂袖不管呢?
加以李德公是我祖国的前辈,我二人都是中国传统孕育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关于”无酬之工“,我连”暗示“也不敢微露了。所以在李公不断催促之下,我还是在大学公馀之暇,漏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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