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导读
贞观年间,唐王朝国势日渐强盛,各地和外国都派遣使者前来交纳贡赋。太宗不贪求贡赋,并吸取“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绝”的历史教训,既不允许地方官员到自己辖区以外的地方寻求贡赋,又往往婉拒外国贡献的方物。太宗能通过贡赋而想到国家的兴衰,从而不贪恋财物,退还贡品,获得了临邑属国及后世的赞许。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1:『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2,则充庭实3。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4,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1 朝集使:汉代时各郡每年遣使进京报告郡政及财经情况,称为上计吏。后世袭汉制,改称朝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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