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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译注
上卷   四 支
清 · 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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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题解】
       “支”是“平水韵”中上平声的第四韵部。
       在宋本《广韵》中,“支”作“章移切”,平声,支韵。
       《笠翁对韵》这一节所用到的支韵字有支、丝、鹚、词、卮、诗、脂、时、师、资、姿、枝、儿、芝、肢、茨、思、栀、为、椎、迟等21个,《声律启蒙》所用到的支韵字有诗、儿、丝、夔、鸶、蘼、时、碑、迟、棋、锥、罴、璃、葵、移、旗、鹂、眉、吹、龟等20个。其中二书都用到的有丝、诗、时、儿、迟等5个;《笠翁对韵》所用的枝、鹚、词、卮、脂、师、资、姿、芝、肢、茨、思、栀、为、椎、支等字,《声律启蒙》未用;后者用的夔、鸶、蘼、碑、棋、锥、罴、璃、葵、移、旗、鹂、眉、吹、龟等字,前者未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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